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学徒制培养比例达到10%的目标任务,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工作安排,现就我省信息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站位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学徒制(以下简称学徒制)培养对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升级的关键作用,将学徒制培养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牵引,将深入实施学徒制作为推动办学能力高水平发展、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实现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学徒制培养有关项目的常态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填报范围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准确理解校企双元育人、工学结合的基本内涵和岗位培养、在岗成才的核心特征。将各类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型企业、产业学院、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所开展的订单班、定制班、双元班等各类人才培养形式纳入学徒制培养范畴。
三、强化数据监测
各职业学校要及时将开展学徒制培养人数及比例在教育事业统计、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等相关统计工作中完整纳入、认真填报。省教育厅会适时对相关数据进行抽取监测。各地、各职业学校学徒制培养有关情况将作为我省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学徒制工作的指导,委托省现代学徒制专委会按月对各地各校开展调研统计,汇总分析全省学徒制培养学生占比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职业学校统计并填写《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基本情况》(附件1)、《××学校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统计汇总表》(附件2),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其余职业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属地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相关材料,填写《××市(区)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汇总表》(附件3)。
3.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每月18日前,各地(报送附件1-3)、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附件1-2)报送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至省现代学徒制专委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刘东洋,0371-69691983
材料报送联系人:陶良如,13598817363
电子邮箱:314719745@qq.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中牟县青年西路38号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3.××市(区)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汇总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