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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7:34.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制度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确保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全面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降息,以及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惠民政策。坚持和巩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双轮驱动”工作机制,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确保“应贷尽贷”。持续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树立正确的金融理念,严把资格认定、申请发放、还款征信等环节,坚持自主选择贷款模式,正确使用贷款资金,确保学费缴纳和生活保障等。

  二、统筹谋划、科学部署,精心准备贷前工作

  根据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政策导向,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如遇政策制度等方面调整,将按照新的政策制度执行。

  三、规范贷款流程,落实贷款资格政策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规定,坚持精准资助,在贷款资格认定、学籍审查等环节,做到符合条件的学子要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且办理贷款过程中,严格落实贷款面谈面签要求,向学生讲解合同重点条款,逐份审核,做到合规有序,防止出现不良舆情。

  四、持续做好贷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依据上年度贷款本息回收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贷款本息回收方案。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还款认知,增强诚信意识;提倡“主动还款”方式,主动协助学子办理签约;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学生联络、还款通知等工作,规范贷后管理过程资料的存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由县(市、区)资助中心使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还款救助,严格落实还款救助机制,协助学子(或其家人)申请还款救助。

  针对非恶意逾期的学生,需向高校或县(市、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由高校或县(市、区)资助中心核查学生实际状况、还款提醒记录后,需向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提交,提交后5个工作日,由河南分行审核盖章,批复后由高校或县(市、区)资助中心联系河南分行领取。

  依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河南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对助学贷款工作档案资料科学管理、分类存档,提醒学子副本留存,谨防丢失。省教育厅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贷款学生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五、妥善处置突发状况,确保安全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研判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方案,防范化解风险。持续落实主任接待日制度,加强主动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防暑、打印、上网等相应的暖心服务;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受理点和窗口,科学预测受理高峰时段,提倡预约分流、下沉代理等方式,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减少学生、家长排队时间或往返次数等情况;充分考虑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突发情况,实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组织贷款人员安全。

  全面开通学生资助服务热线,宣传推广国家开发银行95593咨询电话、省资助中心0371-55078999咨询电话,规范电话用语,热情受理来电,正确解答相关资助政策,避免出现网络舆情。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及时化解舆情风险。

  联系人及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李昱衡,0371-86580375;

  徐晓伟,0371-65798539。

  国家开行银行河南省分行: 乔艺芳,0371-66000563。


  附件:1.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表

  2.国家助学贷款电子口令牌申请表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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