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高等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实践教学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87 号)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遴选出6所高校就业指导实践教学场地(名单见附件)予以支持,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8室(郑州市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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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