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学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振兴,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含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价值引领,聚焦我省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坚持课题研究与解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相结合,与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养相结合,与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使之成为推动我省农村教育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为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二、申报对象、数量及选题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对象为全省非城区(市区、县城以下的镇、乡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申报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项。主持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及其他省级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应用性课题。
3.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限报1项课题,多报者不予受理;一所学校只能申报1项,多报者不予受理;省辖市所属各县(市、区)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合计不超过15项;济源示范区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25项;航空港区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20项;每个省直管县(市)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20项。
4.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立足农村教育实际,立足本职工作,从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实践性问题中,自行提炼确定。
5.为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引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设立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专项课题,共计200项,具体立项、申报工作另文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报《2023年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1)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2.《立项申请书》经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同意,由县(市)教育学会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后,经省辖市教育学会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集中上报至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省教育学会秘书处;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直接报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立项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材料分开报送,编号(各地可先自行编号)要对应无误。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集中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报送《2023年度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并提交电子稿,要保证《汇总表》信息与个人申报课题信息完全一致。
4.《立项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同版电子稿在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前发送至省教育学会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管理专用信箱yyktgl@126.com。
5.2023年度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管理
1.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省直管县(市)教育学会协助开展。
2.为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教育学会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指导、把关,对不符合基本形式和质量要求的课题不予报送。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要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指导、咨询、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发挥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研究的作用。
联系电话:0371-65900218;联系人:魏强、方渊渊;电子信箱:yyktgl@126.com。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院办公楼205室。
附件:1.2023年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2023年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