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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程序(试行)
本验收程序旨在做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建立验收专家与学校合作机制,高效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协力推动学校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建设。
一、组建专家组
1.省教育厅建立由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库。根据验收专业的类型、数量、分布等因素,按照回避原则,从库内专家中抽取组成若干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另设一名专任秘书兼廉洁自律监督员。
应回避的情况包括:本人现任职或受聘的验收学校;验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直系亲属在验收学校工作或受聘于验收学校;其它应回避的情形等。
二、考察前准备工作
2.相关学习。验收专家应认真参阅有关工作文件。准确把握工作导向,深入理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内涵实质。组织有关专业建设、现场验收等的培训。
3.确定日程。专家组确定组长后,由专家组长提出考察工作日程和专家组分工方案,以及验收考察中的相关事项。
4.现场考察前准备。接受验收任务后,专家应研读学校自评报告、建设方案、任务书等,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给出详实预审意见,供专家组预备会议讨论使用。
5.专家组预备会。进校前,专家组内交流研讨预审意见并制定验收工作现场考察方案,审议考察工作日程和分工方案。每位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工作日程安排、根据需要制定访谈提纲。所有方案和日程由专家组秘书负责收集后交省中职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存档。
三、现场考察程序
6.听取汇报。听取学校主要领导所作自评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应基于专业建设实际,包含学校专业建设概况、工作自我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简要说明等部分,一般不超过20分钟。
7.现场实地考察。根据验收标准、预审情况、学校汇报等有关情况,实地查看学校专业建设相关的场地、实验实训设备条件等专业教学条件;查阅专业师资材料、课程教学、教材等相关资料,填写《专家个人考察意见表》。
8.课程考察。首先是课程建设考察,专家从专业开设课程中随机抽取2-3门(须含1门专业核心课程),听取课程教学团队的陈述,重点围绕课程建设思路、教学组织与成效。课程教学团队代表可将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和主要教学参考资料、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具展示给专家。
其次是课程教学现场考察。专家组从学校提供的课程表中随机选择2-3门课程进行听课(含1门专业基础课)。两项考察后,专家应填写《课程建设(教学)考察记录表》。
9.深度访谈。依据专家事先明确的访谈目的和访谈提纲,视需要选择学校教学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学生等对象进行访谈。访谈结束后,专家填写《专项访谈记录表》。
10.专业剖析。专家通过访谈座谈、课程考察等形式增加对专业信息的了解。在全面、准确掌握该专业实际状态的基础上,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剖析,填写《专业剖析表》。
四、验收结论
11.专家组评议。现场考察完成后,每位专家须对考察获得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汇总,对分工考察的项目形成初步判断意见,并分别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各项任务进行打分。由专家组组长召集进行评议,决定考察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建议。
12.结论建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专家组成员按照《河南省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要求,对专业建设状况进行投票(秘书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专家投票通过的,验收结论建议即为通过。
未通过的学校,专家组进行第2次投票。按半数以上专家投票的结果确定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建议。
五、专家组反馈
13.专家组反馈。专家组将集体讨论形成的考察验收意见汇总后,向学校进行反馈,并报省教育厅。考察验收意见主要包括:专业建设工作概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其中,整改建议是反馈的重点内容。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现场不予反馈。
六、整改与回访
14.实施整改。验收学校应根据考察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经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复,并附支持整改政策和措施的整改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学校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15.整改回访。现场考察结束半年或一年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整改回访。主要考察学校针对专业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
七、材料报送
16.验收材料。考察验收结束后,专家组秘书负责向省教育厅报送考察验收有关材料。材料应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后,专家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