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完善师范生培养体系
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围绕培养适应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育教学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四有”好教师的目标要求,通过开展系统设计和有效指导下的教育实践,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学生指导等能力,为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贯彻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学期的要求,完善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不少于10个学分的教育实践课程,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以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等实践教学课程模块形式,将教师教育类课程体现在师范生培养的全过程。同时,各校应积极探索并建立师范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方法、新举措,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实践全过程,以端正师范生的职业态度,坚定职业理想。
三、加强教育实践形式多样化,丰富实践体验环境
1.不断改进传统教育实践形式。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增加远程见习环节,开展见习指导和案例教学指导;要采用小组方式开展教育实训,严格按各学科《教学技能标准》进行微格训练;实习期间要开展集中研习,对实习期间的课堂观察、教学视频、调研工作及班主任工作进行研习并提交研究报告;要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的远程教育实践观摩、远程教学研讨,构建师范生自主研训网络平台等新型教育实践形式。
2.积极组织安排高年级师范生参加实习支教和置换培训,鼓励引导师范生深入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包括生活补助、评先表彰、学分认定、奖助学金评定等在内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完善师范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度,设立书法、演讲、辩论、音乐、舞蹈、剪纸、非遗项目等与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素质类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并规定相应学分,供师范生选择修读,引导师范生全面发展。
4.逐步加大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交流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学校培养与校际游学、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以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和学生分担等形式选拔表现优秀的师范生到国外、境外学习和交流。
四、建立健全教育实习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
1.加强师范生教育实习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健全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教育实践规范,对教育实习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指导形式、成绩的考核和评定等方面进行明确说明。探索和建立实习管理数字化平台,加强实习管理、指导和检查的过程化网络管理,对“实践前—实践中—实践后”全过程提出明确要求,分段设定目标,明确每个阶段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的管理、监控、考察、交流、考核保障体系。
2.探索实行实习资格考核制度。师范生必须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和教学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环节。各高校应完善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内容、标准和实施细则,配备充足的指导教师,建立必要的测试条件,严格做好教育实习前的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制度。
五、完善“双导师制”工作,加强教育实践指导能力
加大“双导师制”实施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学一线名师、骨干教师在指导师范生实践方面的作用,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师范生实践的指导工作。各校聘任的校外指导教师与应届师范生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50,且实际在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院校还应联合行业企业,遴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指导教师。有关高校要设立教师教育研究项目,组织相关课程教师与中小学、教研机构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六、完善多方参与的教育实践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评价师范生教育实践
1.建立并完善多方参与的教育实践考核评价体系,以指导教师评价为主,兼顾同伴评价、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和实践基地评价,综合运用课堂观察、学生访谈及教育实践档案分析等多样化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师范生教育实践。各方对师范生教育实践的评价意见和结果应装入学生实习档案袋,并由学校妥善保存。
2.完善教育实践与就业一体化的指导体系,通过准订单式培养、预签订就业协议、联合培养、顶岗实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促进学生就业提供更广泛、务实的渠道,进一步抓好师范生就业指导工作,使其增强教师职业意识,坚定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理想和信念。通过定期举办专门讲座、专题辅导的方式提高师范生职业规划和求职应聘能力。
七、协同建设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三位一体”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要将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与教育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结合实施,在省教育厅的统筹指导下,构建高校和地方政府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共同体,在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发展等多方面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建设一大批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各校要在共同体内协同各方资源,联合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通过人才培养、服务实践、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整体互动,探索教师教育的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学生互派互访、教师互聘互用、资源共建共享、科研共抓共管、教师共同发展,使之成为“教师教育改革研究、生源、学生实习和就业”三位一体的示范性创新实验教育基地。各校建立的签订有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数量与应届师范生之比不低于1:20。
八、建立健全指导教师激励机制,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导力度
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教师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作为教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在教学工作量计算、职务(职称)晋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以加强指导力度,保证指导效果。各地、各校要将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纳入教师业绩考核范围,作为中小学教师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学科带头人遴选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充分调动中小学校与有关高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积极性。
九、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师范生教育实践的顺利进行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教育实践经费逐年增长。要在经费安排、教师补充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对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予以优先支持。各高校要建立师范生教育实习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师范生教育实践经费投入,确保完成师范生教育实践任务的需要。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