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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新田、方少明任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9-18 08:46:1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新田、方少明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6〕89号
郑州轻工业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新田、方少明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副院长。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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